天枢观察:“上市公司不会退市的财务造假操作指南”
来源:云南天枢玉衡
发布时间: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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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讽刺之,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四章-退市-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14.5.2-第(四)条的原文,编写这份带引号的“上市公司不会退市的财务造假操作指南”,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并研究!
征求意见稿14.5.2第(四)条原文: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 亿元以上;”
逐一细读后,可得“不会退市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操作指南”三条如下:
(1)造假不会退市操作指南一:净资产高控制造假金额且不连续三年造假的上市公司就不会退市。
A上市公司连续两年造假且造假金额合计超过10亿元,但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某年不超过当年净资产的50%(比如造假的第1年少整点),只要第三年不造假;然后继续财务造假两年,不造假一年.......A上市公司不会触及终止上市;
(2)造假不会退市操作指南二:净资产高控制造假金额且某年能够轻微盈利的上市公司连续造假三年以上都不会退市。
B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均造假,只要其中某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净资产的50%(比如造假的第1年少整点),这三年当中只要某年本来真实盈利1万元,即使造假虚增盈利9.989亿元;当年对外披露盈利9.999亿元;造假虚增净利润9.989亿元/9.999亿元<100%,所以B上市公司不触及终止上市;
(3)造假不会退市操作指南三:净资产较高且连续三年合计造假虚增净利润,但合计造假金额不到10亿元的上市公司不退市。
C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但合计造假金额比10亿元少1元,且三年中某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少于当年净资产的50%(比如造假的第1年少整点),就不触及终止上市!
我们编制这个“上市公司不会退市的财务造假操作指南”除了讽刺媒体和自媒体的不认真,更希望监管当局在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时,特别注意措辞表述,特别是注意如下问题:
(1)慎用并列条件,如“且.......”的表述,这样实际提高了退市门槛,提供了漏洞;
(2)慎用“连续三年”的表述,这样“不连续三年”的恶劣造假又该如何?
(3)慎用“三年合计10亿元”、“三年累计10亿元”的表述做门槛,这个尺度太大了,大公司搞金额小但性质恶劣的造假又该如何?
(4)慎用“每年均”的表述,那造假者只要一年不满足“每年均”就可以蒙混过关。
如果真是所谓“对财务造假零容忍”,切实准备彻底杜绝严重财务造假,只要把量化标准缩小,措辞修改一下,效果会好很多,比如我们建议把14.5.2的第(四)条的表述改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任何一个会计年度虚增净利润金额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30%,或1-3个会计年度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
或
不要觉得给造假者的尺度太小,既然是“零容忍”,为何还给造假者很大尺度?须知:对坏人的一分仁慈就是对好人的万分残忍!
此文我们也发给上交所和深交所征求意见稿的邮箱,希望能够引起关注和重视并研究解决。千万别让这份“造假指南”真的能发挥作用!
0871-63190078